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2007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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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fā)布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六號【發(fā)布日期】2007-10-28【生效日期】2008-06-01【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guī)【文件來源】中國政府網(wǎng)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2007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六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0